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招标结果公布: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中标

2023-01-12

2023-01-12 15:55:45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宣布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已成功中标该单位日前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重招),成为该项目的首选供应商。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表示,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在本次招标中提交的方案经过严格评审,被评定为符合招标要求、优质可靠,中标结果得到了全体评审人员及公众的一致认可和支持。此次招标经过激烈的竞争,中标单位以其强大的实力和卓越的方案,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成功中标该项目。

本次中标将进一步巩固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在服务采购的领导地位,并提升公司在汕头市市场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推动该领域的发展作出贡献。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表示,该公司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优势,切实保障服务质量和工程进度,以优质的服务满足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以及相关用户的需求和期望。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将把本次中标作为机遇,继续加强创新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争取更多市场份额和社会声誉。

据悉,广东军发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内资公司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汕头市,注册资本约5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食品销售;销售:蔬菜、水果、水产品、办公用品、装饰材料、家用电器、日用百货、五金产品;保健食品销售;收购、销售:农副产品(不含棉花);粮食收购、销售;餐饮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刀、剑);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包含冷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随着消费升级和新型消费需求的不断涌现,服务采购行业正在迎来全新的发展趋势。从传统的物质采购向服务采购的转变,服务采购行业不仅承包了各大企业的重要采购事务,而且逐渐成为了各行业的新增长点。

服务采购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需求,向服务供应商购买相关的服务。对于企业而言,在服务采购之前,需要根据其运营模式、商品类型等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并且进行有效的供应商评价和谈判,确保采购的服务能够提升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

在当前服务领域中,除了传统的人力资源、培训和咨询等服务之外,新兴服务如技术支持、数据管理、营销策略设计等方面也逐渐成为服务采购的重要方向,这也为整个服务采购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面临着多重挑战。首先是市场竞争激烈程度的加剧,为了在竞争中占据优势,服务采购企业必须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的服务绩效和服务质量。

其次,信息技术在服务采购行业中逐渐得到广泛应用。随着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各类服务采购企业将更加依赖于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手段,提高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需要加强信息安全的保障。

服务采购行业的未来将会是一个利润高、稳定性强的行业。通过不断完善现有模式,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成本,服务采购行业将会逐步发展成为支撑企业业务发展的重要产业链,为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提供全方位支持,推动企业发展到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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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公告】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成功中标

一、项目编号:05-07-04A-2023-D-E08402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 戏院南街北侧15号 折扣率:9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服务 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对采购单位食堂进行承包管理和食材配送 完全响应公开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一年或食材费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食材费预算总额 按招标文件要求 2,02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傅润之、许创彬(采购人代表)、陈斯、郑建雄、曹春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本项目的委托代理费约定为人民币【15054.00】元(大写壹万伍仟零伍拾肆元整)。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账号:3110910037672308402。 1 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1.5054 中标(成交)供应商 合同包1(汕头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学校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1.00 30.00 9.27 90.27 1 1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汕头市绿安食品有限公司).pdf
2023.06.13 4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发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HXS-2023-06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原招标公告内: 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联系方式:王小姐/0754-88639216      
2023.06.06 2次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发布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3-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S-2023-06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2023-2024年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7.3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合同约定内容提供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7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且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情况之一:(1)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承诺中标后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18%。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2)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则不需分包。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2023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05 4次浏览

【服务采购招标】食材配送项目寻求合作企业 今日起接受投标

项目概况 某部食材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镇嘉盛商贸城5栋8号3楼公诚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VGBREG-F1002 项目名称:某部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 食材配送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包括了中标单位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工作内容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配送费、人力成本、燃气费、税费与不可预见等费用)、中标单位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单位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1.预算金额:99.00万元。具体配送数量、金额以实际发生的数量、金额为准。如服务期限或预算金额任意一项条件先达到,则本项目合同履行结束。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配送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某部)。服务期限内如因办公地点发生改变(汕头市内)导致配送地点发生变更的,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配送服务。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7月(含)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六)对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在处罚期限内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七)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书》)。(八)须具备行政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3.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
2023.04.24 2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