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加油费
最新消息!近日 海伦市公安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正式签署了一份关于车辆加油费的合同,标志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将为该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根据合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将负责完成车辆加油费的所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合格标准进行交付。此次合同的金额为7128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的审核获得相应款项。
此次招标活动是海伦市公安局为了加快推进车辆加油费的建设进程,以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公共设施而精心组织的。通过竞争招标的方式,海伦市公安局吸引了众多具有丰富经验和实力的企业参与竞标,经过层层筛选和评审,最终确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为本次项目的中标单位。海伦市公安局表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在过去的项目中表现出色,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实力,这是他们成为中标单位的关键因素之一。招标单位相信,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车辆加油费将得到高质量的完成,同时为当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和发展机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表示,他们非常荣幸能够与海伦市公安局合作,承接这一重要项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将全力以赴,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为海伦市公安局和当地市民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和设施。车辆加油费的完成将不仅为当地市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也将为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带来积极推动。同时,此次合同的签署也将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带来更多的机会和业务发展空间。
本次合同的签订对于海伦市公安局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将携手合作,共同致力于保证项目的高质量完成,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我们也期待着在不久的将来,看到项目竣工后为当地带来的巨大改变。
据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是一家内资分公司类公司,注册地位于黑龙江绥化市,注册资本约5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成品油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限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广告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宣传、展示);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机动车维修;汽车清洗服务;车辆过称服务;水路运输;道路运输;运输代理;彩票代理销售;票务代理;代理收取水电公用事业费;旅馆业;房屋和机械设备的租赁;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计生用品、劳保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充值卡、纺织品、服装、五金产品、家具、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化肥、日用品、医疗器械;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燃气经营(限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经营项目及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