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布

2023-02-27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近日公布了一则关于货物类招标的中标消息。经过层层审核和筛选,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为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此次招标的货物数量众多。经过激烈的竞争,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成功中标,中标金额为459800.0元。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竞争中凭借自身的优势和实力,表现出色。其提供的货物质量优异,服务周到。这也是其能够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主要原因。

次货物类招标的中标信息的公布,标志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也凸显了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力和信誉。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表示,此次合作是对双方实力的肯定,也是双方携手合作、共同发展的新起点。他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优的服务、更优质的货物,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支持。

据了解,此次中标对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和壮大将产生重大意义。他们将会以更加努力的姿态和更加专业的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和品牌,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服务和支持。

据悉,北京东华原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北京,注册资本约20000000.0。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生产煎药机;生产煎药包装膜;生产医疗器械II类:II-6820-2血压计、II-6821-14生理研究实验仪器;医疗器械、软件、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械I、II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办公用机械设备;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技术中介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不断追求,机械设备行业也在不断壮大。从过去的简单机械设备到现在的复杂高端设备,机械设备行业的发展趋势已经从传统的发展模式向着高科技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的发展方向迈进。

智能化机械设备的出现,使得机械设备的使用更加便捷和高效。智能化设备具备智能控制系统和自主判断能力,可以更好地完成各种操作和生产任务,提升整个生产流程的效率和质量。例如,智能机器人在车间中执行重复性作业,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并节省劳动力成本。

另一方面,机械设备的绿色化趋势也逐渐显现。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机械设备制造企业也逐渐开始重视绿色环保的问题,并开发出一系列的环保型机械设备。例如,燃气发电机组在能源利用方面比传统的发电机组更为环保,其废气排放量和噪音污染也大大降低,符合中国环境保护部门的环保要求。

未来,机械设备行业的发展坚持以高科技、智能、绿色化为导向。在这种趋势下,机械设备制造企业需要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不断提升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以适应市场的需求。此外,要注重环保和节能,开发出更加环保、节能的机械设备,为推动中国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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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诚邀有实力供应商竞争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3-009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煎药机及包装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医医院采购20台十功能自动煎药机、6台包装机及安装调试服务等,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2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时间:2023年02月07日 至2023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时间:2023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2.07 0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