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货及配送招标启动:寻求优秀合作伙伴

2023-03-15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向全国征集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意向供应商,根据最新的招标公告信息显示,本次招标内容覆盖中药配方颗粒药品供货及配送招标开始时间为2023-03-16 00:00:00以求快速获取最优秀的合作伙伴。期待着具备多年经验、尖端技术以及卓越服务的相关公司积极参与投标。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 还对外发布了项目相关提示,针对有兴趣参与本次招标的公司提出具体的要求,需要剧本相应的资质并按照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提供相应的投标资料,以便完成相应的报名审核。针对该项目,如果有更多疑问可以咨询招标单位。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的顺利完成,将为当地的企业提供更多可参照的服务样本,共同推进业务发展。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创建于1946年9月20日,前身是吉林省省立医院,是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属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延边地区的中心医院、吉林省省级医联体牵头医院、吉林省区域医疗中心主体医院。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现有现有65个专业科室、37个护理单元、6个多学科诊疗中心、1个实验室、1个研究室和1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认证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

其中,肿瘤科、心血管内科是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儿科、神经内科是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重点专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是吉林省临床重点专科,中医科是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皮肤性病科是国家标准化过敏性疾病诊疗中心分中心,麻醉科是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区域麻醉培训中心,眼科是吉林省省级干眼诊疗中心。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拥有在职员工2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00余人,一级教授1人,二级教授3人,三级教授13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吉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7人。

医院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医院是国家级全科医学科专科医师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华医学会瘢痕疙瘩与增生性瘢痕研究中心、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继续医学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皮肤医疗美容示范基地,拥有国家高级卒中中心及国家胸痛中心。

近年来,随着卫生保健技术的发展和观念的不断更新,医疗卫生行业正在经历着革命性的变革。从传统的医疗模式向智能化、精准化方向转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下面就来一一介绍。

首先,随着科技的进步,医疗设备变得越来越智能、优化和更准确。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正在被应用于医疗卫生行业。例如,人工智能技术可被用于辅助医生诊断,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的技术可被用于医疗卫生数据分析中,不仅提升了医生的诊断精度,而且促进了疾病的早期预测和治疗。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将有更多的医疗设备和工具被加入智能化改造,为病人提供更加舒适、便利和精准的服务。

其次,医疗卫生行业在更加关注人们的个性化需求。随着医学更多的关注个性化治疗和预防,以及越来越多的人们需要专业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具有不同需求的病人得到更优质的医疗服务。因此,未来医疗卫生行业将会推出更多对特定人群的定制化服务,为病人带来更贴心的服务。

另外,不断增长和老龄化的人口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长。由此,医疗卫生行业将会在重视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方面开拓新的机会。预防疾病和管理健康方面的投资和研发不断加强,将为病人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医疗健康方案。

最后,互联网的迅速普及也推进了医疗卫生的发展。在线医疗咨询和电话咨询服务,互联网健康管理等业务方面的应用大大增强了医疗卫生行业的便利性和互动性。未来随着医疗卫生业务的数字化,互联网在医疗卫生行业的应用也将会进一步拓宽。

总的来说,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趋势是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预防化和数字化。随着技术、人口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和提升,这些趋势也将不断变革和创新,为人们的健康和幸福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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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附属医院招标寻求合作伙伴支持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四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Y2023-CG009 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预算金额:7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标段划分 供货地点 采购范围 质量标准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中药配方颗粒供应服务 采购人指定地点 中药配方颗粒药品供货及配送(免费提供两台免煎颗粒自动化调配机)(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同时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当服务期满三年或合同金额累计达到采购预算时(以先到为准),该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拟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2)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3)上一年度(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6)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获取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招标公告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具备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良好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查询的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2023.04.21 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