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司法局发布招标公告 涉及新校区办公教学生活设备采购项目
近日,达州市司法局发布招标公告,拟针对达州市第十六中学新校区办公教学生活设备采购项目发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竞标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拟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及报价报表。所有竞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本次招标将于2023-03-16 00:00:00开始,竞标者可在达州市司法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竞标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达州市司法局咨询。
达州市司法局是达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中共达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设在市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设置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依法治市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统筹协调。
达州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