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与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2023-06-01

近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与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庄重签订了一份总金额为19258.0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服务合同。此次合同签订标志着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在公开招标程序后,确立了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作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作为此次招标活动的中标单位,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将负责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服务的相关工作,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和专业性为其赢得了被招标单位的认可,以及同行业其他潜在竞争对手的压制。根据相关的规定,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发布了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服务的项目招标公告。该公告得到了广泛关注,吸引了众多知名企业和中小企业的踊跃报名参与。招标单位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评审,确保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经过层层筛选,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在竞争激烈的招标中脱颖而出,凭借其专业的技术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以及竞争力的报价,成功赢得了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法律服务的中标资格。

双方在签约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同内容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同时,为了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和按时完成,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及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将保持密切的合作与沟通,在项目实施中共同努力,共同推进。

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的中标成功将为其企业发展提供重要的推动力。同时,此次中标也将对该行业产生一定的示范效应,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促进行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将在未来的工程过程中努力提升服务品质,以满足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对高质量工程的期望。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对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的选择充满信心,并有望共同实现双方在工程领域的共同发展目标。该合同的签订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为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与价值。相信在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该项目将取得圆满成功,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贡献力量。

注:合同公告的内容仅代表相关单位对合作关系的宣布,并不涉及主观判断和对相关单位的评价。

据悉,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类公司,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注册资本约。相关资料信息显示该企业业务范围涵盖。企业颇具规模且管理规范,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响应能力,目前已为多家单位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一致好评。

服务采购行业的发展趋势: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

近年来,服务采购行业在大力推进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大背景下,持续快速发展,成为市场竞争中的新亮点。

数字化是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必由之路。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普及,服务采购行业逐渐向数字化转型。在数字化的趋势下,服务采购人员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分析和处理大量数据信息,从而提高采购效率和降低采购成本。

智能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广泛应用,服务采购行业将迎来一场智能化革命。未来,服务采购人员将会通过智能化技术实现采购流程自动化、供应链透明化、采购预测和决策优化等目标,提高采购决策的准确性和效率。

可持续化是服务采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近年来,人们对环保和节能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服务采购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行业共识。未来,服务采购行业将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低碳采购,研发使用可再生能源的产品,并严格控制供应商的环保标准和社会责任,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总之,数字化、智能化、可持续化已成为服务采购行业发展的重要趋势。服务采购企业应积极把握市场机遇,推进信息化建设、智能化转型和可持续发展,以实现更高效、更精细、更绿色的采购策略,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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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 HT-2023-02549375 二、合同名称: 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3-811472 四、项目名称: 广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2023.06.21 4次浏览

广州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启动,欢迎有经验和技术的公司积极参与

项目概况 广州市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科技大厦三期一层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2023051016 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2、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广州市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4、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万元) 广州市番禺区上漖村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全过程负责。项目全过程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项目法律服务合同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约定事项完成而终止,或者因约定事项出现而解除委托而终止,或累计支付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范围;采购过程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仅为参考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对本项目全过程负责。项目全过程自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项目法律服务合同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项目约定事项完成而终止,或者因约定事项出现而解除委托而终止,或累计支付服务费达到采购预算金额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21 4次浏览

广州金滋实业有限公司招标公告: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

项目概况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35-230F45703361 项目名称: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 服务年限 项目预算 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债权清收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声明函);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相关许可证复印件);(4)供应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符合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6)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汇款成功后,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连同汇款底单发送至494005340@qq.com获取文件。 2.现场报名:投标人登入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https://www.eebidding.com/f/list-39.html)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后至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023.06.21 3次浏览

广州某部法律顾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截止日期为前

项目概况 广州某部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区粤垦路623号燕都商务大厦12楼12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QGSZC-F015 项目名称:广州某部法律顾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品目号 招标品目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中标单位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法律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五)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处于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中的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期间。(若投标人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军队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八)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九)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发布公告的媒介: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023.06.21 2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