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中心医院发布移动护理手持终端PDA采购招标公告

2023-06-12

本溪市中心医院近日发布了一则货物类的招标公告,主要服务于本溪市中心医院移动护理手持终端PDA采购。本次招标开始时间为2023-06-12 00:00:00,主要的招标内容包含本溪市中心医院移动护理手持终端PDA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励合招标代此次公开招标将为公司采购所需货物提供更多选择。

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完整的资料和报价,以参与后续的评审和投标环节。评审将依据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品质、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最终确定中标方。招标单位表示,此次招标旨在为公司提供更加多元化、质量稳定的货物供应,并希望供应商秉承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共同为公司的运营贡献力量。本次招标详细信息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同时,招标单位可针对招标文件中的任何疑问进行答疑,欢迎有意参与本次招标的供应商前来咨询。

最后,招标单位表示将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前完成所有采购环节,中标结果将通过公司官网公布。

本溪市中心医院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29号,始建于1954年4月,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妇幼保健、康复、体检、疾病控制、职业病防治等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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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发布招标公告,对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MSCG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的七处办公地点,主办公区、高峪税务所、明山税务所、新明税务所、卧龙税务分局、高台子税务所、牛心台税务所的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1+1年,经国家税务总局本溪市明山区税务局对物业管理质量进行综合考评,综合各项服务情况满意度在95%以上为合格,经过考评未能达到要求(满意度在95%以下),甲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整改,若整改后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出。若达到甲方要求可再续签下一年合同,服务期限累计三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21 4次浏览

辽宁科技学院图书馆2023年纸质图书采购招标公告发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科技学院图书馆2023年纸质图书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湖北三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折扣率(%):64.0000000 序号:2 供应商名称: 服务要求:国内出版的中文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图书,主要以社会科学类图书为主,兼容部分自然科学类图书(其中社会科学类图书大于自然科学类图书,比例约为6:4) 服务标准:辽宁科技学院图书馆2023年纸质图书采购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联系方式:宋老师13009237168      
2023.06.21 3次浏览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标中标公告: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和金橙年华信息技术(本溪)有限公司中标

一、项目编号:DLFH-3(招标文件编号:DLFH-3) 二、项目名称:第三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63号
2023.06.20 4次浏览

本溪某部发布招标公告:物资、服务、工程等项目招标进行中

项目概况 本溪某部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3栋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JWLNBX-F1001 项目名称:本溪某部代理机构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本单位物资、服务、工程等项目招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2023.06.20 3次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