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招生考试院招标: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启动
近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拟针对教育招生考试院照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发起采购。欢迎各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竞标。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内容。有意向的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尽快做好相应的准备。
竞标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和资金实力,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并提供拟供货物的详细信息及报价报表。所有竞标者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及报价。本次招标将于2023-06-21 00:00:00开始,竞标者可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获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所有竞标者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报价真实合理。如有任何疑问,可直接联系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咨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前身为组建于1992年的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该中心由分别建于1972年和1982的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合并组建。
2001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组建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原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教育局分别承担的招生考试工作进行归并,统一负责全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